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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投資法》表決通過,關內資企業什么事?

    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并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


    可能部分國內本土企業不禁要問,這針對外企協定的《外商投資法》,跟內資企業有什么關系呢?這“投資法”又不是給我們定的!難道是讓我們提前做好將被他國企業瓜分本國市場的準備嗎?!


    當然不!


    根據“事物皆有兩面性”的邏輯理論,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外資企業的進入的確會為“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的部分企業形成不小的沖擊,但國家如此大力促進外商投資也必然有其合理性和價值性!


    今年兩會上,湖北代表團在《外商投資草案》審議時表明,“在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外資可進入的領域將會出現新的競爭,這對國內相關領域和產業既帶來壓力和挑戰,也帶來機遇?!?/p>


    企業內心OS:是的,壓力和挑戰我們已經感受到了。請問,我們的機遇是什么?


    影響,是一種“不易察覺”的存在!


    從外部而論,外資企業的進入,可優化區域人才結構,促進內外資企業交流!


    人才資本


    現如今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質量已經大幅度提高。而高質量外資企業具有發展層次高,資金技術實力強,管理運行規范等特點,所提供的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也優于一般中小型外資企業,因而對勞動者人力資本的促進效應要高于后者;而從產業結構看,外資中的高科技產業比一般勞動密集型產業在技術、知識要素的聚集程度要高,人力資本外溢性更強,更能促進區域人力資本的發展。


    交流合作


    外資企業的引入,在很大程度上,可促進內外資企業的交流合作。對于國內存在配套關系的產業,可以通過提高外資企業的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本土化采購力度,實現內外資企業間的產業有效合作和分工,推動產業集群化發展,更能使國內企業在分工中直接學習到外資企業先進生產技術與管理經驗。另外,對于國內有涉外業務的企業來說,國家對外資企業的開放和吸引,無疑為他們的業務增添了更多推動和助力。


    對手,是最好的學習目標!


    從內部而論,外資企業的進入,是內資企業的一場優化戰役!


    曾經,針對“外資企業退潮熱”的傳言,有過這樣一種解讀:如今的中國在人力和經營成本上的優勢或確已不如以前,但這種變化所帶來的,是一部分低端外資制造業的退出,而換來了更多高端企業進入中國。


    這種解讀意味著,內資企業迎來了一批更為強大的競爭對手,而換言之,則是,企業的學習目標也提高了不止一個層級。很多時候,真正使你強大的,不是市場,不是用戶,也不是你自己,而是以你為目標的掠奪者。競爭對手不僅是障礙,更是一面鏡子,它能夠幫助你認清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從而進一步更加完善自己。


    選哪兒建議:不要將對手永遠放在對立面,而是將其發展成自己的參照物。正如比爾·蓋茨所看重的那樣:分析公司競爭對手的可借鑒之處,并注意總結避免重犯競爭對手的錯誤。


    況且,沒有競爭的市場,會讓企業失去危機感,越強大的對手,越能夠激發自身的潛力。取他人長處,補己方短板,并加以改進、完善,讓企業的產品更具優勢,才是長久的立足之本。


    而如何將競爭企業從“對立面”轉化為自己的“參照物”,從而去借鑒學習他們的優勢所在呢?


    效仿,是學習最好的開始!


    一般來說,企業在進行跨國投資時會結合目標市場和企業經營做全面的調研與分析,而他們最常用的法則就是著名的Pestel分析模型,是一種分析宏觀環境的有效數據,每一個字母都分別對應一個分析要素,即政治因素(Political)、經濟因素(Economic)、社會因素(Social)、技術因素(Technological)、環境因素(Environmental)和法律因素(Legal),其作用價值在于結合目標市場的各項因素,分析行業在這些因素用作下的發展助力和前景,再根據自身企業的經營需求及發展方向,客觀判斷這些外界因素對企業的幫助或沖擊,從而制定出最適用于目標市場的經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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